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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申请指南 | 欢迎加入广州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促进会
2023.04.13 14:42


入会申请指南







副会长单位





【资质】

1. 企业年营业额5.5亿及以上,年利润额6千万以上,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均列同行业企业前列,对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企业负责人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优先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2. 服务机构在区域内有较高知名度或影响力、注册资本达5000万以上(特殊行业另定)


【流程】

1. 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2. 秘书处通过实际走访/线上调研,对企业情况进行初审;

3. 报经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4. 由会长单位授予副会长单位牌匾。


【权利】

1. 享有理事单位基本权利;

2. 在资格有效期内,可合理使用本会副会长单位名义,参与“专精特新”类和相关行业的社会活动;

3. 优先在本会官网、会员系统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显著展示单位风采;

4. 优先作为本会大型活动和项目开展的合作单位;

5. 优先参加国内地方政府、行业机构的参观交流和培训考察;

6. 优先参与国际交流合作活动及项目;

7. 优先推荐企业代表参加中小企业行业协会合作项目;


【义务】

1. 拥护本会的章程,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2. 参与本会会员大会,积极执行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

3.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 按本会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5. 向本会反映企业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 积极参与本会活动,主动承担并完成本会分配的各项工作。

7. 以自愿为原则,发挥企业自身优势特色,促进本会带动会员企业发展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



副会长单位入会后,超过一年不履行义务的视为自动退会,或由于个人原因申请退会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给秘书处,由理事会过会罢免其常务理事的职务,退会后需交还副会长单位证书,自动丧失副会长单位资格,自行终止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和义务,同步到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刊物动态更新会员名册。







理事单位





【资质】

1. 年营业额1.5亿及以上,年利润额2千万及以上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要求、属于成长型优质中小企业或行业标杆企业,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2. 服务机构在区域内有较高知名度或影响力、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以上(特殊行业另定),有多项国内外认可资质或专业的技术服务平台。


【流程】

1. 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2. 秘书处通过实际走访/线上调研,对企业情况进行初审;

3. 报经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4. 由常务理事会/秘书处授予理事单位牌匾。


【权利】

1. 享有一般会员基本权利;

2. 在资格有效期内,可合理使用本会理事名义,参与“专精特新”类和相关行业的社会活动;

3. 优先参与权威专家授课讲座和峰会论坛;

4. 优先推荐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企业家交流活动和培训活动;

5. 优先享有“专精特新”企业申报辅导和业务咨询服务;

6. 优先参与产学研专场对接活动。


【义务】

1. 拥护本会的章程,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2. 参与本会会员大会,积极执行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

3.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 按本会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5. 向本会反映企业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 积极参与本会活动,主动承担并完成本会分配的各项工作。



理事单位入会后,超过一年不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会,或由于个人原因申请退会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给秘书处,由理事会过会罢免其理事的职务,退会后需交还理事单位证书,自动丧失理事单位资格,自行终止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和义务,同步到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刊物动态更新会员名册。







会员单位





【资质】

1. 企业年营业额6000万元及以上,符合“专精特新”发展要求,企业信誉良好,属于“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

2. 服务机构注册资本达500万元及以上,在区域内有一定知名度或影响力。


【流程】

1. 提交入会申请书及相关资料;

2. 秘书处通过线上调研,对企业情况进行初审;

3. 经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4. 由秘书处授予会员单位证书。


【权利】

1. 本促进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2. 参加本促进会的活动权; 

3. 获得本促进会服务的优先权; 

4. 查阅本促进会章程、会员名册、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知情权;

5. 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6. 享有本促进会为会员提供的各种信息; 

7.在本促进会组织策划的交流研讨性会议或相关活动中享有优先参与权。


【义务】

1. 拥护本会的章程,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2. 参与本会会员大会,积极执行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

3.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 按本会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5. 向本会反映企业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 积极参与本会活动,主动承担并完成本会分配的各项工作。



会员单位入会后,超过一年不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会,或由于个人原因申请退会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给秘书处,退会后需交还会员单位证书,自动丧失会员单位资格,自行终止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和义务,同步到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刊物动态更新会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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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后发送邮箱:postmaster@gzzjtx.com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中创汇·赛宝科技园A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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