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办〔2022〕6号)“对国家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要求,现就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对2023年新认定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1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
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地级以上市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政策宣贯,积极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用好用足奖补政策,推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二)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工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予以剔除,确定本地区奖补名单,对奖补名单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请各地市于11月20日前将《XX市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及信用中国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正式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9日
(联系人:廖立颖,联系电话:020-83133274)
(来源:广东省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