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 确立三个培育层次
2. “一百万、十万、一万”的动态管理机制
《办法》第六条规定,“十四五”期间,在全国推动培育一百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十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一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被认定的企业三年有效期,到期后复核,不符合的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但后续可继续参加认定。
3. 搭建了一个培育平台
《办法》第七条规定,工信部建设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通过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强服务对接和监测分析,对企业运行、发展态势、意见诉求,以及扶持政策与培育成效等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跟踪,精准服务。
表1 认定标准对照分析表
类型 |
标准细分 |
填报材料要点 |
一票否决情形 |
1.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 |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
注意不要因工作疏忽在纳税、未履行生效裁判等方面存在重要瑕疵,影响申报。 |
|
3.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发生上条所列事项或严重失信、偷漏税或被发现申报数据造假的。 |
直接取消认定,至少三年不得再次申报。 |
|
4.每年4月30日前未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信息。 |
直接取消复核资格。 |
|
5.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更名、合并、重组、跨省迁移,设立境外分支机构等与评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未在变化后3个月内登录培育平台,填写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 |
未报告或经审核不再符合的,取消复核资格、取消公告或认定。 |
|
6.不是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新规定,从今年起要一步步来,非省级不能申报小巨人。 |
|
1.专业化 |
深耕产业链某一环或某一产品; 从事特定细分市场≥3年; 主营占总营收比≥70%; 近两年平均营收增长≥5%。 |
突出专业化、持续经营能力。申报最好突出一种主导产品/服务(多个产品的,根据共性归类汇总成一个大类产品)。 |
2.精细化 |
有长期发展战略、治理规范、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数字、绿色发展、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可在培育平台自测 |
提供研发、管理等办公网站/软件的截图(显示网址)、采购或授权使用合同等。 |
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 |
如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服务等国家地区或行业标准认证等。 |
|
2022年资产负债率≤70%。 |
达标即可,根据行业特点评价资金利用率或杠杆情况。 |
|
3.特色化 |
技术和产品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
注意找准细分市场、占有率提供行业协会或专业网站截图,国际市场占有率可通过国内市场占有率比重换算。 |
主营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已正式注册商标; 2.已实现收入。 |
提供注册商标或主营产品/服务的收入情况证明。 |
|
4.创新能力 |
1.研发费用、人员占比指标: 1.1营收≥ 1亿,近2年研发费用/总营收≥3%; 1.2营收0.5-1亿,近2年研发费用/总营收≥6%; 1.3营收<0.5亿,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8000万元+研发费用≥3000万元+研发人员/职工总数≥50%。 |
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
自建/科研研所合建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工程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已获认定的小巨人企业90%以上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 |
提供合作协议、证书、立项报告、新闻报道等材料佐证 |
|
两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Ⅰ类知识产权,实际应用且已产生经济效益。 (已或认定的小巨人企业平均每家持有有效发明专利15.7项) |
1.Ⅰ类知识产权指“发明专利(含国防)、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2.授权转让的要满1年且提供转让合同。 |
|
创新直通条件: 1.2020-2022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 2.2020-2022进入“创客中国”全国大赛50强。 |
鼓励参加上述奖励或赛事。 |
|
5.产业链 |
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了“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 |
1.为国内外知名大企业直接配套,提供合同等佐证; 2.可组织同行业专家评审提供科技成果评价证书或提供行业/协会研究报告等佐证。 |
6.主导产品所属领域 |
1.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 2.制造强国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3.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 4.其他。 |
1.从所列领域的细分领域找与主营业务/服务最贴近的; 2.部分领域可参考《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 3.非否决性指标,但在所列领域的获得认定的概率比其他领域获得认定的概率高。 |
表2 各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政策扶持一览表
级别 |
具体鼓励支持的政策措施 |
国家 |
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给予600万元奖励,200万/年。 |
广东省 |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1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
广州市 |
获得认定奖励。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迁入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签约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记后,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
园区培育奖励。对成功从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引入国家级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落户的提质增效试点产业园区运营主体,给予单个项目一次性奖励。 | |
降低融资成本。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计划产生的费用,分阶段按照 50%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对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予以贴息,对贷款产生的担保费予以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 |
技改资金补助。对项目进入当年省级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如获得省级技改资金支持,市级资金按一定比例对该企业予以配套奖补,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 |
加强数字化提升。对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费用,给予不超过 3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实施中小企业强企增效工程,每年安排不少于 300万元,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形式,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遴选不少于 60 家试点企业,重点对企业生产流程、质量管理等方面提出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提升内生增长动力。 | |
用地用房支持。将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用地需求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向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出让土地、分割转让产业用房时,所考核的投资强度与税收贡献等标准可调低不超过30%。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在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推出供应时申请整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员工租赁已享受广州市发展租赁住房市场奖补资金住房的,由获得奖补资金的业主给予一定额度的租金减免。 | |
交通出行支持。对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纳税 2000 万元以上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允许单个企业每年 2 辆以企业为所有人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免除“开四停四”限制。 | |
各区 |
黄埔区:对获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另黄浦区在落户、研发创新、金融、人才等方面还出台了众多扶持政策(参见http://www.hp.gov.cn/zwgk/zcjd/zcjd/content/post_7919152.html)。 |
天河区:对工业企业成功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 |
海珠区:对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且符合“四上”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企业,在政策有效期内分别给予年度最高80万元(累计最高240万元)、年度最高60万元(累计最高180万元)的关键人才补贴。 | |
花都区:对广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迁入本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 |
南沙区:对从广州市以外迁入本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享受市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每家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经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经认定(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 |
其他 |
助力知识产权维权,专利集中审查、专利审查高速路、商标优先审查;上市(尤其在北交所、科创板等)、股权融资过程加分等。 |
表3 广州市2023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时间表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详细情况 |
1 |
2023.1 |
组建专家团队,并进行培训学习。 |
30位专家,其中评审专家5人一组,由组长、财务专家、申报服务专家和制造业专家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去企业现场核实,现场核实专家由组长、财务专家和申报服务专家3人组成。 |
2 |
2023.1-2 |
收集报名企业申报书。 |
企业自测结果查询,获取报告。 |
3 |
2023.2-3 |
专家审核。 |
线上或者线下评审会的方式,筛出符合申报条件的资质较优企业。 |
4 |
重点企业走访辅导。 |
针对整体资质较优的企业进行集中走访调研,提供“强链补链”辅导意见。 |
|
5 |
2023.3-4 |
收集参与的企业最终申报书。 |
评选出100家左右目标企业。 |
6 |
2023.5 |
企业申报“小巨人”辅导。 |
市工信局筛选上报省工信厅的名单,为企业进行申报材料完善和申报辅导。 |
7 |
2023.6-12 |
对症辅导:Ⅰ类对象:“进阶小巨人”百强名单落选企业、市工信局上报省工信厅的落选企业; Ⅱ类对象:没评选上第五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落选企业。 |
企业合规辅导。 |
企业创新能力升级。 | |||
开展专利导航服务。 | |||
专精特新“小巨人”投融资服务。 | |||
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 |
近年来,各级大力推进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从中央到地方,全局部署、靶向发力,作出一系列重要举措。工信部此前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已培育8997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到2023年底,全国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超过1万家。根据上述表态,扣除已到期可能通不过复核的企业数量,2023年全国将预计新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00-3000家左右,根据《办法》规定,。工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工信部将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营造更好更优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在资金、人才、技术、孵化平台搭建等方面,不断完善培育服务举措。
文章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及官网公开数据,结合作者个人理解,如有纰漏、错误等不足之处,敬请联系作者批评指正,敬谢!
参考的部分法规、政策文件:
1. 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2.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3.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4.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5.《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6.《广州市海珠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育苗行动”实施办法》;
7.《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8.《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
9.《花都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10.《广州市南沙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1.《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投稿作者:促进会监事长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何凯平博士,曾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10余项,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